王天宇建议将城商行纳入科技创新再贷款名单,建立城商行科创金融资本补充机制和科创金融差异化监管机制。同时,建议将郑州市纳入第三批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天宇。
《投资时报》记者 田文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提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和建成“科技强国”的目标。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时也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在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天宇看来,科技创新需要金融助力,有效解决科创企业长期以来的融资难题。
王天宇此次全国两会带来的建议中,有两份涉及科创金融。
其中,在《关于支持城商行发展科创金融的建议》中,王天宇建议将城商行纳入科技创新再贷款名单,并建立城商行科创金融资本补充机制。同时,完善科创金融的外部风险分担机制和建立科创金融发展的差异化监管机制等。
在《关于设立郑州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议》中,王天宇建议将郑州市纳入第三批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针对制约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鼓励郑州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同时,鼓励试验区内科创金融模式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探索差别化监管方式。王天宇还建议将郑州银行纳入第三批科创金融试点行。
支持城商行发展科创金融
科技创新是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第一推动力,也是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在王天宇看来,城商行作为区域性金融机构,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为其市场定位,与科创企业适配性强,是发展科创金融的主力军,要不断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向科创企业倾斜信贷资源,努力提升科创金融服务水平。
不过,王天宇认为,城商行在发展科创金融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困境:一是较高的资金成本制约了城商行科创金融业务规模;二是科创金融风险相对较高;三是科创金融监管政策需进一步优化。
为进一步推动城商行科创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优化科创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努力打通其服务科创金融中的“痛点”“堵点”,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王天宇在《关于支持城商行发展科创金融的建议》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将城商行纳入科技创新再贷款名单。建议将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额度由2022年的2000亿元提高到3000亿元,并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再贷款的政策惠及面,将具有科创金融特色的城商行纳入科技创新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建议建立城商行科创金融资本补充机制,允许其发行科创金融专项债、可转债、二级资本债等,多渠道补充资本金。
第二,完善科创金融的外部风险分担机制。建议由地方政府以财政补贴、风险补偿基金等形式设立科创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和补偿支持手段。推动地方政府、城商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引入多渠道、各类型资金参与收益分享与风险分担,有效缓释信贷风险;适当提高担保机构风险容忍度,探索完善科创金融再担保机制。
第三,建立科创金融发展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对科创金融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城商行建立敢贷、愿贷机制;提高对科创企业不良贷款的监管容忍度,对科创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城商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建议明确科创金融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科创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出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可对分支机构负责人、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免予追责。
第四,营造良好的科创金融发展外部环境。建议地方政府打破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孤岛”,为城商行使用政务大数据、专利大数据及工商信息大数据识别科创企业风险创造有利条件。建议制定科创金融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科创企业的行业类型、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城商行贷款的利息收入实施相应的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减计、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
建议设立郑州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是我国在科创金融发展方面的新探索、新试点。
2021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2022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当前,河南省提出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建成国家创新高地,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科创金融。2022年,河南省地方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启动,郑州银行被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运营主体。
在王天宇看来,这是河南省在科创金融领域的一次突破性尝试,更是中国银行业在科创金融业务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
为加快河南省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紧扣科技高水平供给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更有力探索科创金融发展模式,以实现向更广泛领域的复制,王天宇在《关于设立郑州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议》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将郑州市纳入第三批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将郑州市纳入第三批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进一步优化完善郑州市科创金融要素市场。优化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块机制,健全未上市科技股份公司股权集中托管、质押、转让等配套制度,为科创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提供便利。建议围绕评估、担保、贷款、投资、交易等金融服务关键环节,针对制约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鼓励郑州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建议完善郑州市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市场,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托管、挂牌、交易、拍卖等专业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市场发展。
二是鼓励试验区内科创金融模式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探索差别化监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等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创金融服务模式;推动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合作,通过贷款保证保险、专利权质押保险等保险产品,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和增信支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中长期研发融资等担保产品。
三是建议将郑州银行纳入第三批科创金融试点行。为充分发挥郑州银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作用,建议将郑州银行纳入国家级科创金融试点行,支持郑州银行进一步探索发展科创金融。推动建设以郑州银行为运营主体的郑州市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建立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分层分类动态管理库。建议出台郑州银行科创金融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郑州银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郑州银行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郑州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等专业子公司,将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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