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乐家居大股东近日出现的违规减持行为,除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外,相关减持股东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时报》研究员 吕贡
最近几日,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乐家居,603326.SH)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情形。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今年以来,我乐家居股价一直徘徊在个位数,直至8月末才呈现出大幅拉升趋势。该股在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后,于9月7日触及17.46元/股(按前复权计算,下同)高点,创下上市来股价新高。
不过9月7日当天,该公司股价冲高后出现大幅回落,临近下午收盘时跌停,报收于14.52元/股,当日跌幅达9.98%。9月8日,我乐家居股价进一步下行,收跌4.61%。截至当日下午收盘,该公司仅报收于13.85元/股,距离前一日高点已经跌去20.68%。
总体来看,今年8月28日至9月6日,我乐家居股票累计上涨幅度超过100%,高达114.2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为3.07%。可见,该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上证指数,市场情绪过热。
针对股价波动,我乐家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缪妍缇、汪春俊近日连发回函称,“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另外,二人还表示,在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其个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然而《投资时报》研究员了解到,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我乐家居股东出现了违规减持情形。而在公司大股东于9月5日、6日进行减持后,该公司迅速收到来自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9月7日,涉及此次减持的相关股东因超比例减持,又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有分析认为,我乐家居近期股价冲高后回落跌停的异常波动或与该事项有关。
收到《立案告知书》当晚,我乐家居发布对此前上交所下发工作函的回复。在回复中,相关股东对违规减持行为致歉,并表示将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若此部分股份涉及收益,将全部归我乐家居所有。
数据来源:Wind
因违规减持遭立案调查?
据我乐家居公告显示,截至6月30日,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4.0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达7.1124%。
发展至9月6日收盘,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我乐家居股份数量已大幅缩减,仅有4200股,持股比例也降至0.0013%。在此期间,上述股东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将此前持有我乐家居股份的2244.04万股全部减持,并买入4200股。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股东为我乐家居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进行报告和公告,并且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买卖股票。
公告披露,9月6日,于范易、刘福娟、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该公司股份905.34万股、178.57万股、120.03万股、30.14万股和52.70万股,累计变动数量已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5%,按照规定应当及时停止交易。
然而,就在同一日,股东于范易、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继续减持所持我乐家居的剩余全部股份;同日,埃维管业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4200股。因前述减持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上交所向我乐家居发来监管工作函,要求该公司就相关股东期间内股份交易和持股比例变动明细进行列示说明,自查是否违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上交所还要求该公司董监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大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减持行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等。
另一边,中国证监会也向我乐家居涉及此次减持事项的相关股东下发《立案告知书》,决定对该公司相关股东立案。
对此,我乐家居方面回复称,公司核实了股东违规减持行为,相关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违规行为致歉,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函要求、积极整改;同时还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
已不是首次违规
我乐家居此次股东违规减持行为,发生在证监会减持新规公布不久后。
8月27日,证监会经过充分考虑市场关切、认真研究评估股份减持制度,就减持作出了“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等新要求。
新规发布不久后,多家上市公司纷纷叫停减持,其中亦有我乐家居的同行业公司中源家居(603709.SH)。不过,后者叫停减持,多半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触及新规“红线”有关。
在此背景下,亦有上市公司顶风减持,如近日在破发状态下股东仍减持的东方时尚(603377.SH)。而我乐家居虽然未触及减持新规“红线”,但同样是在新规发布不久后的股东违规减持,一时间也将该公司推至风口浪尖。
《投资时报》研究员进一步了解到,我乐家居相关股东并非首次违规。早在2021年9月,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埃维创投、埃维管业、埃维商贸就曾收到来自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内容显示,埃维创投、埃维管业的证券账户曾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买入我乐家居股份27.83万股、29.84万股,分别占该公司股份比例0.088%和0.094%,至此,相关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增至5.001%,超过5%,按规定应及时披露并停止交易。然而,前述股东并未遵守相关规定,而是在同年1月27日至2月1日期间又继续增持股份330.33万股,占比1.04%;这一权益变动则是于同年2月4日才进行披露。
彼时,收到警示函后,股份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亦表示,将服从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同时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以及与上市公司及监管部门的事前沟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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